1922年,美國地質家H.Berkley和C.Morris在蒙古國戈壁地區進行地質研究時發現了與石油形成有關的油頁巖露頭。后美國地質家D.Tenner在1931年推測蒙古有石油。
1940年由蒙古國地質家J.Dugersuren和前蘇聯地質家Yu.S.Jelubovsky在東戈壁發現了準巴音油田。
1947年“蒙古石油”托拉斯成立,并且于1950年在準巴音建起了一個年處理能力約40萬桶的煉油廠。
1991年,蒙古國石油法由議會批準并且頒布,石油法為蒙古國石油勘探的新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
目前,蒙古國的石油勘探和生產活動,主要集中在塔木察格和東戈壁盆地。塔木察格和東戈壁盆地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這些相似性表明蒙古國具有形成石油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