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09日訊
擬以東北制藥10%股權為砝碼,引入戰略投資者的控股股東東藥集團,終于拋出了其對受讓方的要求,包括受讓方必須設立5年及以上、最近3年盈利、以及資產總規模200億元以上等條件,擬受讓方需在2012年5月21日17點前向東藥集團提交文件。
東北制藥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東藥集團推定出了股權受讓方的必備條件,共計5條。首先,受讓方應當設立5年(含)以上,且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最近3年連續盈利,注冊資本10億元(含)以上,資產總規模達到200億元以上;其次,受讓方具有上市公司管理經驗,同等條件下制藥企業優先考慮;第三,受讓方具有明晰的制藥經營發展戰略,能為東北制藥提供包括資金在內等方面的支持;第四,受讓方需承諾接受東藥集團對于受讓方未來增持或減持東北制藥股票的特殊要求;最后,不存在“收購人負有數額較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且處于持續狀態;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收購人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等行為。
據悉,此次東藥集團擬轉讓的上市公司10%股份共計3338.1萬股,均為非限售國有股,每股轉讓價格將不低于8.34元/股,轉讓至少可令東藥集團籌資2.78億元。